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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时间:2026-08-14     阅读次数: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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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3期  编号:JXBD20260814

单位 | 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
编者 | 破产重整专业委员会  刘佳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拿到胜诉判决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后,若对方拒不履行还款、履约等义务,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国家司法强制力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需确认申请条件与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法定期限为两年,自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次日起计算,逾期无正当理由的,法院将不予受理。同时需保证文书已正式生效、执行标的明确、对方确实未履行义务。


其次是准备全套申请材料。核心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若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掌握被执行人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线索的,可一并提交,辅助法院高效执行。


完成材料准备后即可提交立案。申请人可选择线下前往一审法院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立案,也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线上提交申请,无需预缴执行费用,执行费用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院受理后会启动执行程序,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同时通过司法系统全网查控其名下财产。对查实的财产,法院可依法冻结、划拨、查封、拍卖。若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可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


若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依法终结本次执行,但并非彻底结案。申请人后续发现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持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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