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个标签变“祖传秘方”?法院这样判!-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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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标签变“祖传秘方”?法院这样判!
时间:2026-01-21     阅读次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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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期  编号:JXBD202600121
单位 | 江西博德南昌县律师事务所
编者 | 博德微信运营团队

网上买来的东西

贴上自己的标签

还包装成“祖传秘方”忽悠人




案情回顾



2017年至2018年,郑某因牙痛在网上购买了由他人配制的“王氏牙疼散”,使用后觉得效果显著。


2019年起,郑某动起“赚钱”的念头,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批量购买“王氏牙疼散”,随后将原包装上的“王氏”标识去除,贴上自己定制的标签,谎称是“祖传郑氏牙疼散”,宣称“祖传秘方、草本标配、效果显著”并对外销售。直至案发,郑某累计销售1800余盒,获利1.8万余元。经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其销售的“祖传郑氏牙疼散”属于假药。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规,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假药,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结合郑某的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消费者购买药品

应选择正规药店或医院

不要购买

来源不明的“偏方”“秘方”

经营者要守法经营

自觉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共同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来源:综合遂川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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