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 2025年11月12日
第115期 编号:JXBD2025001112
男子酒后躺在副驾驶睡觉
用“智驾神器”开车20分钟
算酒驾吗?
案情回顾
2025年9月13日凌晨2时许,一辆打着双闪灯的小客车停在道路中央,阻拦后方车辆通行。过路群众察觉异常,上前查看发现车辆主驾驶位空着,仅有副驾驶座上躺着一名男子,车内中控台显示着“报警”提示,便报了警。
路面监控画面显示,上述小客车车主王某某于9月13日零点31分许从一处夜宵点驾车进入某小区,后于1点17分许又驾车离开该小区。车辆后台数据显示,1点17分至18分,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王某某从主驾驶位挪到了副驾驶位。1点28分许,监控画面拍到车辆在高架桥上行驶,而王某某躺在副驾驶位酣睡的画面。直至1点38分,车辆才自行停下、打开双闪。
经检测,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14.5mg/100ml。到案后,王某某承认他于9月12日晚至次日凌晨和朋友吃夜宵,喝多了酒,抱着侥幸心理让车辆自动驾驶。
主驾驶位上无人,
车辆为什么还能自动驾驶?
王某某这辆小客车是今年5月买的,装有2级智能辅助系统。按照车辆系统设定,驾驶车辆时,一旦双手脱离方向盘、使用辅助系统超过2分钟,系统就会提示驾驶人员接管方向盘,否则会主动降速并退出系统,以此确保行车安全。
“这个系统不允许驾驶员不在驾驶位操作,也不能代替驾驶员,系统简介中有文字警告,驾驶员不可能不知道。”车辆销售公司的技术专家表示。
为了“骗过”方向盘检测,王某某在方向盘上加装了一种被称为“智驾神器”的配件,让系统误以为驾驶人员的双手未脱离方向盘,使车辆持续保持无人驾驶的状态。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根据2021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40429-2021),2级以下驾驶自动化系统要求驾驶员和驾驶自动化系统共同执行全部驾驶任务,并监督驾驶自动化系统的行为和执行适当的响应和操作。
本案中,涉案车辆自动化等级为2级,应当由王某某和系统共同执行车辆驾驶任务,王某某应时刻监管系统行为,及时执行适当的操作,以确保行车安全。
法院审理
9月17日,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9月19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王某某曾于2024年7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的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4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智驾”需要人机共驾
而不是完全自动驾驶
无论是生产、销售
还是使用“智驾神器”
都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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