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代办低保为名,行诈骗钱财之实-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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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代办低保为名,行诈骗钱财之实
时间:2026-04-20     阅读次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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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期  编号:JXBD202600420
单位 | 江西博德南昌县律师事务所
编者 | 博德微信运营团队

针对老年群体的诈骗犯罪,不法分子“屡出奇招”。只需“走走后门”、“找找关系”,每年就可以领到几千元国家发放的低保金,这么香的“馅饼”砸到辨识能力不强的老年人群体,更是有着极强的诱惑力。今天大家来看看这些打着“好心人”旗子的骗局!



案情简介


被告人张某某以帮助范某某给其孙女办理农村低保需要向民政局工作人员送礼为由,从2023年4月份至12月份期间,陆续从被害人范某某处骗取钱款共计14100元,被告人张某某将收到的钱款全部用于个人花销,并未给范某某的孙女办理低保。案发前被告人张某某于2024年5月退还范某某3500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判决



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交)。







法官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某深谙农村社会生态,精准筛选年老、社会认知不高、爱孙心切的被害人范某某,多次以“手续费”、“好处费”迷惑被害人,降低被害人警惕性,从而骗取他人钱财,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普法

一、政府惠民政策(如低保、补贴)申请完全免费,绝无“好处费”、“打点费”!任何要求您预先交钱才能“代办”的,都是诈骗!正规申请需本人或合法代理人前往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服务窗口办理,或使用官方指定线上平台,切莫有投机取巧的侥幸心理,更不要轻信他人的蛊惑去“找关系”“走后门”。

二、老年人防骗指南:

1、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妥善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密码、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

2、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看好自己的“钱袋子”,凡是有人让您出钱,一定要多一个心眼,不能轻易将自己的钱拿出来。

3、安装国家反诈中心软件,提高警惕,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



转载于公众号:定襄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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