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品牌假鞋高达170万元,一男子获刑-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
公告栏: 公告|关于江西田昌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报告的公示 【点击查看】

后台入口    | 返回首页    | 移动站

分所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分所新闻
销售品牌假鞋高达170万元,一男子获刑
时间:2025-11-19     阅读次数:89
图片

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 2025年11月19日

第119期  编号:JXBD2025001119

单位 | 江西博德南昌县律师事务所
编者 | 博德微信运营团队

“四双鞋子只要五百元!

独家品牌福利机制!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案情回顾


2023年8月至10月,被告人肖某为牟利,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阿迪达斯”“耐克”等品牌假鞋。


2023年9月初,肖某租用萍乡某小区商品房为工作室,聘请孙某、张某等人在微信上销售假鞋,销售金额约人民币170万元,违法所得约65万元。2024年4月28日,肖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缴部分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达170万元,违法所得达6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肖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退缴部分违法所得,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肖某认罪、悔罪态度和其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可以对其宣告缓刑。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五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

要选择正规渠道

以免买到劣质或假冒的商品

商家要以案为戒 诚信经营

切勿心存侥幸

触犯法律“红线”


来源:综合萍乡市安源区法院






图片


图片


图片



关注微信公众号

24小时服务热线

18970992837

博德律师事务所--追求优质,精益求精

江西博德律师事务所

总所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188号金碧华府4号楼106号

分所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澄湖西路177号

电话:18970812446

备案号:赣ICP备2020010385号-1  技术支持:logo b.PNG

扫码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