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10期 编号:JXBD2025001104
单位 | 江西博德南昌县律师事务所
编者 | 博德微信运营团队
医保基金
本是老百姓的“救命钱”
却成为有些人
眼中的“摇钱树”
2021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人王某利用其患有疾病需要长期服用医保报销药品的便利,先后多次到九江市多家医院就诊,让医生开具处方,据此购买药品共计13万余元(均由医保报销)。后王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将其中9万余元药品卖给被告人曾某,曾某又将上述收购的药品转售给他人谋取差价。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王某处将剩余药品追回并发还被害单位。2024年5月,王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曾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医保药品共计13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曾某明知是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仍多次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综合考虑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具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退赃及缴纳罚金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其退赃款发还被害单位;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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