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8
如今,许多人都选择白手起家,创业奋斗,希望能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当自己努力打拼逐渐壮大的公司出现资金瓶颈时,该怎么办呢?
在公司面临重大商业机会并且急需资金时,老板们往往会慷慨解囊,要么借款给公司要么以个人及家庭财产为公司担保,以确保借款的顺利到位,为公司经营保驾护航。

刘总经营着一家进出口外贸公司,近年来公司迅速发展已颇具规模。
在一次机缘巧合下,刘总看中了一单大买卖,他认为很有前景,便极力争取该笔生意。
但公司在筹集所有能用资金后发现还有1000万资金缺口,无奈之下只好向银行申请贷款,但银行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由于办公用的场地也是租赁的,公司也没有大型生产设备和生产用房可以用于抵押,
为谈成这单生意,刘总决定以自家的两套住房以及两部车子做抵押。
办理抵押贷款时,银行还要求他作为保证人签字,刘总没有多想就在保证人处予以签名。
一番周折后,终于从银行取得了1000万的贷款额,并顺利谈成了这单生意。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投资失败了,不仅没有赚回本钱,连银行贷款也如数赔了进去。
贷款期限一到,银行便诉至当地法院,要求外贸公司偿还贷款及利息,且让保证人刘总承担连带责任。
刘总抗辩称,自己已提供相应财产的抵押,其个人不应再承担连带责任。
但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刘总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依法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时,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虽然刘总已提供相应财产作抵押,但并不影响其承担连带责任。
在一审判决生效后,银行申请法院执行了刘总提供担保的两套公寓住房和两部车子。因执行款远远低于贷款及利息,还执行了刘总家庭的部分财产。

控制止损点
老板在预判投资风险时,控制成本。以实物担保,最坏的结果无非是丧失抵押物。以此设定担保红线,至少可以保住老板个人或家庭的其他财产不受担保行为影响。
慎当保证人
在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时,尽量选择实物抵押担保。如果公司债权人一定要老板提供保证的,尽量选择一般保证。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在于:
一般保证:债务到期,只能先找债务人还款,只有在债务人没有还款能力时,才能找保证人还款。
设立反担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多数情况下,公司向银行借款时,名下往往会有一定的资产,譬如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应收账款、未到承兑期的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
老板在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可以以此设立抵押反担保,避免老板在履行完保证责任向公司追偿时,公司资产又被公司其他债权人划扣执行的风险。
文章来源:易法通